2019年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健委、文化部、公安部、住建部等13个部门,召开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随后,各地纷纷响应百日行动。据《知识经济》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月28日,至少已有21个省市对外披露了行动方案,结合各地区、多部门实际部署行动,将百日行动作为检验机构改革成效和锤炼执法队伍的重要实践。
除了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也出台了贯彻百日行动精神的举措。比如,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在第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中指出,将认真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推进计划,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开展中国营养健康科学传播计划。广东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1月11日则表示,正在筹备制定《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诚信经营团体标准》,并欢迎相关企业与协会保持沟通并提出建议。
正是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才能形成“全国一盘棋”,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标、取得扎实成效。
1月15日,北京市15部门启动了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工作,并发布了《北京市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百日行动方案》。
1月23日,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部门对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展了一次集体告诫,并对在京登记注册的8家直销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电商平台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保健食品风险警示制度。
据悉,截至1月27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18件,其中结案10件,罚没款共计87万元。9件案件线索正在核查中。
1月2日起,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等10部门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是:重点检查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夸大等突出问题和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重点查处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1月11日,河北省多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石家庄召开,启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1月24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直销企业约谈提醒会,对注册地在河北和获批在河北直销区域许可的直销企业河北分公司共37家直销企业进行集体约谈提醒,要求直销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遵守直销法律法规。相关直销企业签订了规范经营承诺书,共同承诺自觉规范直销行为,坚决抵制传销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会议强调,此次行动要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重点对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进行整治,重点对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规行为等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
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公安厅、商务厅、卫健委、民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媒体通报会,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卫健委、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本系统开展“百日行动”情况进行了通报。
为保证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12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组,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将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进行行政约谈,加强行政指导,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1月24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推进调度电视电话会议,推进行动在全省全方位开展。
全省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迅速查办并及时曝光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假冒伪劣、违规直销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事例。对于违法违规问题,采取集中约谈等方式,对重点企业进行警示告诫,督促开展行业自查,主动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切实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在百日行动中,全省将暂停直销企业相关备案工作,暂不受理企业申请直销牌照工作。根据《行动方案》的部署,省内各地确定辖区内的重点关注企业和整治区域,重点查处保健市场中虚假宣传、违法会销等11类违规违法问题。
同时,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百日行动与“保双节、迎两会,四安全、一放心”监管执法百日会战相结合,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迅速查处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假售假、传销等方面的重大典型案件。
1月8日起,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等12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健”市场专项整治。
截至1月18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会销场所346家,检查保健类店铺1051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个, 关闭网站、公众号2个。全省共立案50件,结案15件,罚没款240.34万元,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18万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各部门监管职责,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百日行动”,将“百日行动”与省局部署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结合起来。
1月8日起,浙江省委政法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等7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由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整治工作,首次联动省法院、省检察院,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机制,为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提供保障。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已纳入2019年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过程性指标,省平安办将通过平安浙江APP、平安鼎微信公众号等民意调查问卷来评估考核各地整治工作成效。
1月8日起,山东省12个部门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保健”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1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商务厅共同召开全省直销企业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着重对直销企业如何依法经营、加强企业自治和行业自律,推动直销行业不断规范发展,积极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推动企业和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1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个部门召开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百日行动工作任务。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百日行动将重点查处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现象;重点查处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的行为;重点查处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以及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1月8日起,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工信、公安、民政等13部门共同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整治行动。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百日行动”将聚焦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重点整治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和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重点查处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1月11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湖南省公安厅等14部门启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据了解,湖南省“百日行动”的重点包括针对老年、病弱等特殊消费群体的“洗脑式”虚假宣传,以中医药“预防”“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的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App、公众号等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等。
与此同时,湖南省还制定了《2018年湖南省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抽检工作计划》,以进一步加强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1月10日,广东省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贯彻落实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召开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立即联合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百日行动通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制订广东的行动方案。
会上,广东省商务厅表示,即日起,全省暂停接受企业直销经营许可、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产品备案等事项申请。
1月1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直销企业约谈会,采用集体约谈的方式,对12家在海南注册的直销企业、获批海南直销区域许可的直销企业海南分公司以及其他直销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告诫。
会上,海南市场监管局通报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部署和进展情况。海南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广告处、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加强直销监管、整治虚假广告、市场执法检查做了具体要求。
1月22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网信办、市通管局11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以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商品和服务为重点,着重关注四类区域和十类违法行为。
1月11日,四川省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在18日召开的联席会议上,传达贯彻了国家领导人有关“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的批示以及全国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决定,自1月21日起,分别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省药监局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在成都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对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进行现场检查,严查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产品、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展违规直销及传销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月21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12厅局成立了省级专项工作组,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主要集中在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及领域,如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使”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1月8日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等13个部门展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1月21日至4月1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春节等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将是整治重点时段。
百日行动旨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并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
1月8日起,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据了解,为了有效地对“保健”市场进行整治,自行动之日起,各相关部门将严格管理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审批、备案等事项。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针对“保健”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研判,精准打击,依法规范,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全区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保健”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自觉纠正存在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通过当地12315电线互联网平台等渠道举报“保健”市场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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