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健身房预付款难退、保健品“治病”未果…这些问题你遇到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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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长春市消协发布2018年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报告,统计显示,2018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23763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470件,办结13133件,投诉解决率9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45.16万元。加倍赔偿18件,加倍赔偿金额18471元,通过与法院“诉调对接”调解案件37件,支持消费者起诉54件。

  合同、质量、售后服务问题占总投诉量的80.88%。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951件、684件、536件,上升25%、34%和18%。

  其中,合同引发问题突显在通信服务、商品房、建材、家具、装修服务、健身服务等行业中。

  主要问题:一是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不履行合同约定等方面;售后服务突显在服务不规范而引发问题;商品质量问题表现在商品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 ,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及暇疵,家电、服装、家具、装潢材料、汽车等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较多。

  长春市消协数据显示,2018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通信服务投诉2557件,占18.98%,比2017年增加了901件,上升了54%。

  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资费收费问题多,如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消费套餐;套餐在销售中告知不明确、不明消费强制收取费用等;二是消费者网络使用中感到速度与合同约定有差异,但难以举证。三是话费及流量使用情况的计算无第三方监管。四是上网流量资费不透明。五是通信营业厅销售商品引发争议。

  案例:消费者投诉称在2018年6月,通信公司客服通过电话向消费者宣传一种优惠套餐,一个月118元,返80元,并承诺随时可以取消。套餐更改后,消费者收到短信告知称两年之内不能取消,消费者随即要求改回原套餐遇到推诿便投诉到消协,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改回原套餐。

  2018年全年,长春市消协组织受理房屋装修类投诉346件,与去年相比上升了89%。

  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装修公司有意用“一线品牌”等噱头招揽生意,但合同中却并未体现“一线品牌”究竟是什么品牌;施工到一定阶段变相收取额外费用;二是施工中存在不按常规施工问题,且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赔偿;三是聚集大量装修预付款后携款跑路现象多发,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案例:装修公司突然“跑路”消费者线月,消费者刘先生夫妇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服务费用85000元,消费者交纳20000元首付款后装修公司开始施工。在水电工程完工后,装修公司告知消费者其它服务将在3天后进场,但消费者一直等待7天也没有后续服务,拨打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且装修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消费者投诉到消协。在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中发现,该企业登记注册预留电话处于关机状态,无法找到被投诉方。

  近几年来,随之预付式消费模式所渗透行业越来越多,发生的问题不断增多,几年来一直是维权热点和解决难点。

  投诉的主要问题有:服务承诺兑现难;霸王条款设定多,办卡容易退卡难,如规定预付卡一经售出不挂失、不补办、不退钱、不转让;或规定使用期限,超过期限即无法使用等;关门跑路维权难;地址改迁、店面合并引发的退卡难问题多。其中仅健身服务预付费投诉有584件,占本类投诉的49.4%,与2017年相比上升231.7%。

  消费者王女士在2018年4月在某健身中心花费1800元办理会员卡,7月份在健身活动中,因腿部肌肉拉伤无法继续运动,随即要求退还剩余费用,商家称只能退回700元,理由是需扣除已使用部分的费用及手续费、工作人员提成等,消费者认为提成是商家自身内部问题,不应消费者承担,因双方无法协调投诉到消协,经消协调查和调解,为消费者退回1200元。

  2018年长春市消协组织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667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12.38%,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其中,售后引发投诉占1060件。

  消费者王女士的微波炉出现问题不能使用,售后服务人员上门检查后称有零件损坏,因消费者家中微波炉过了“三包”期,需收取260元作为零件和维修费。维修后几个月,消费者发现微波炉再次出现问题。找到非品牌售后进行维修时,被期告知微波炉并未更换过新配件,但因非品牌售后的表述无法律效力,且时间已过了近半年,品牌售后不承认该问题,只同意从服务角度,为消费者免除100元。

  2018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服装鞋帽类投诉1652件,比2017年相比上升95%。

  王女士于2018年6月在某商场花980元购买一件衣服,回家洗一次发现掉色并缩水,商家认为是消费者洗涤不正确所引发,消费者投诉至消协。经调查,该商品的缩水率已超过国家所规定标准,商家最终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2018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食品类投诉1046件,投诉人群集中在老年人群中。

  主要问题:一是虚假宣传。一些销售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在宣传推销中夸大产品使用效果,甚至违规做疗效宣传,冒用或滥用国家医药机构、科研机构的名义作为研发机构推销保健品蒙骗老年消费者;二是违法举办新品推广。以免费体检、免费健康讲座,聘请所谓的“专家”“教授”的方式举行“健康知识讲座”进行虚假宣传。

  2018年2月王女士接到某保健品公司将举行大型义诊的通知,在参与活动中,被告知身患多种疾病,需购买其产品进行治疗,消费者随即交纳3000元。因商家缺货,消费者剩余价值2000的商品未领取。半月后,消费者发现并无任何效果,要求商家退还未提货部分的价款,遭到商家多次推脱。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努力,为消费者挽回1000元损失。

  2018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首饰类投诉146件,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引发纠纷占该类投诉9成以上,与2017年相比上升186%。

  2018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购买半年的黄金项链同一位置焊点断裂4次,已经修理多次,担心再次断裂丢失,要求换货,遭到商家拒绝进行投诉,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共识,消费者承担加金差价,商家为其免除工艺费,更换一条项链。

  按数据统计增幅前三位服务为,电信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和文体娱乐服务,分别增长了754件、215件和204件,增幅56%、150和44%。房屋装修、互联网、生活社会服务及卫生保健服务也有所增长,邮政服务与去年投诉量持平,其它服务类均呈现下降趋势。

  2018年,社会服务类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餐饮服务、中介服务、干洗及摄影服务中。

  二是餐饮服务投诉引发新热点。2018年与2017年同期的受理的248件投诉相比增长136件,增幅54.83%。主要表现在 :网络订餐服务引发纠纷的增多,消费者通过餐饮APP购买食品的投诉就占到本类投诉的半数以上,主要问题集中在送餐不及时,食品中有异物等,在投诉调查中发现,由于餐饮外卖是通过加工后由配送人员到消费者手中,消费者无法进行当面检查食品内在质量问题,会因举证难而发生纠纷。此外,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优惠券,却遭遇到店不能使用问题,突显网络订餐优惠服务存在陷阱。

  2018年3月,王女士在某饭店办理1000元会员储值卡,消费一次后卡内余额600余元。7月初,消费者发现该饭店已经停止营业,要求退款遭到拒绝。该饭店负责人称,饭店另迁新址,但仍可以继续提供餐饮服务,消费者投诉到消协。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退回卡内余额。

  2018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教育培训投诉358件,比2017年上升150%,主要涉及儿童教育、驾驶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

  王同学2017年2月在某驾校报名,只进行过科目一的考试,6月份发现驾校已经停业,辗转找到总校,却以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经调查,该驾校为私自招生,票据并无公章,导致消费者无法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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