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童照护体系不能完全推给社会和市场

  11月8日,上海携程亲子中心爆出虐童事件在网络快速发酵,又一次刺激了社会对于儿童教育问题的敏感神经,加剧了中产阶级焦虑情绪。

  该事件及类似事件,如6月22月杭州“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以及层出不穷的天价亲子早教园和幼儿园等社会现象互相交错,背后关联着一个共性问题,即我国国内迟迟未进行“三三制”(3个月~3周岁)儿童照护体系建设,使育龄家庭的这个需求被各种非专业力量和资本控制,代价显得越来越高昂。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0~3个月属于产假和哺乳假期,由家庭自主和医院保障,3周岁起由国民教育系统保障。3个月~3周岁的婴幼期,儿童看似无记忆意识、不会主动学习,但很多研究已显示婴幼儿已在模仿外界信息。因而,家庭提供营养健康照料和人身安全看护保障为主、教育为辅,把这个阶段的儿童照护纳入到公共家庭保障和教育系统,已成为共识。

  在我国,近年通过建设日托中心等系统缓解了老年人照护问题,但儿童照护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既未得到学界充分讨论,公共部门也权责零乱,导致该领域国家公共服务远远不足,使得家庭和社会以各种非专业化的补偿性措施应对。

  一方面,是育龄家庭的中青年夫妇,或者妇女当全职妈妈,或者让本应享受老年生活的老人隔代照护儿童,或通过籍贯识别,通过私人关系和家政组织,选择保姆照看小孩。全职妈妈对女性自由的影响,以及老人隔代照护儿童形成的问题众所周知。家政目前只能解决看护问题,解决不了照料和教育问题。保姆和雇主之间也不是单纯雇佣关系,保姆熟悉雇主家这个属于隐私的世界,但雇主对保姆则很难周知情况,佣人房也很难解决这一公共问题。

  另一方面,在各地政府作为中间人身份未平衡好这项公共服务时,社会还要面临全球化和资本化等更强大的势力以市场的名义进行的补偿。这造成的后果是,家长和社会被各种瞄准商机的早教机构把控,互联网上的各种碎片化知识或者所谓“英美权威教学法”主宰社会认知,一些机构以哈佛、剑桥、牛津、伊顿为噱头作为卖点,甚至还利用自媒体炒作各种社会事件,刺激中产阶层焦虑情绪,利用这种焦虑情绪进行教育营销。于是,本属于严肃事务的婴幼儿照护和教育,变成了一门生意。

  中国并不是没有过优质的婴幼儿照护系统。在进行市场化改革之前,中国通过国有或集体厂矿企事业单位内部办社会事业,系统建过托儿所体制。在阿涅斯·瓦尔达的传记纪录片《阿涅斯的海滩》中,有一段记录了导演在1957年的中国旅行经历,令她惊奇的是,中国当时的托儿所对婴幼儿照护非常细致和丰富。笔者的观察发现,建国以来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当时还未出现大规模城市化高潮,虽农村地区是空白,但单位制托儿所在城市地区还是非常完备的,国营单位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托儿所来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保障。

  携程亲子中心其实是返回到这种单位制模式,但这种“我管好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自保行为不能解决社会层面的根本性问题。农民和农民工怎么办?没钱支付天价早教园和幼儿园、享受不到优质公办资源的家庭又怎么办?

  虐童事件隐藏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管理该托幼所的第三方机构隶属上海妇联《现代家庭》杂志社。虽然一个杂志社办托儿所在外人看来有些越界,但这个问题更多显示的是目前各类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困境。对于婴幼儿等属于社会事业范畴的服务,公办民办皆可,本可用类似于法国的《协会法》这样的基本法来保障、运筹和规范所有组织(含政治、社会和经济)的非营利活动,大家平等参与,但目前我国没有。

  国内虽也在慢慢鼓励以“民办非企业”形式办社会事业,但组织身份不一样导致掌握的资源和权力不一样,有权用好也行,但往往是占了权力却不完成对等义务。再加上国家对社会组织的治理经验不足,没有赋予社会组织像企业那样的足够空间,找官方组织挂靠、接受政治监管等各种措施,都限制了民办社会事业的发展。由于上述因素,目前最方便和快捷的组织形式仍旧是盈利属性的企业,税收和管理成本降不下来,也失去了社会事业运作去资本化和去剩余价值的意义。

  体系不单单是一套制度,而是以国家为主体,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平等共同参与和行动的系统。根据笔者观察,法国婴幼儿童照护体系是相对能兼具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各自优势、消解互相不足、又能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办事业的系统。

  法国从源于天主教的教会照护婴幼儿的事业开始,经历一战前后开始的运动及二战后建设福利国家的进程后,从1970年代经济发展高峰时开始,逐渐形成了现在的“三三制”婴幼儿童照护体系,既有周一到周五的日间照护托儿所,也有24小时全天候照护中心,各类场所在城市和乡村到处可见。

  法国婴幼儿童照护体系分个体和集体两种体制,个体制又分由家长自发自办服务自己小孩和由经过训练的家庭主办这两种主要形式。集体制中有市政公共、协会、企业私营、企业自营服务职工等各种形式的托儿所,还有针对农村和特定偏远地区特殊托儿所。旧时的嬷嬷、乳母、奶妈等参与者,变成政府、教育者、社工、营养师、护士、护工、技术辅助等更多更专业角色参与的事业。

  所有参与者都要接受公共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设和运行。婴幼儿童照护事业主要由社会团结与卫生部主管。法国有两个教育部,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是一个部,国民教育是另外一个部。儿童照护体系部分属于学前教育范畴,国民教育部也得承担一部分职责,参与社会团结与卫生部主导的全国性标准、财政预算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各级地方政府中相当于民政功能的社会事务部门及学区部门负责具体的事业管理,与大学、行业协会等教育业界共同主导托儿教育标准和方法。全国一体化的膳食营养部门制定的标准也纳入到儿童照料体系,由营养师负责膳食搭配,对儿童属于身体看护的事务,则由护士和护工互相配合,技术辅助部门负责其它各方面问题专业流程。作为家长一方,也拥有法定权利监督和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家庭补贴、生育保险、儿童照料税务减免等各种措施减少负担,基本形成了各方介入、各方受益的体制。

  全国统一化的标准和流程,解决的是专业准入和责任归属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包办和垄断儿童照护事务。公共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维护标准和规范,同时根据人口和空间规划标准,在有照护需求的地方建设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托儿所,没有集体建设能力的地方由个体制弥补,政府成立的公共托儿所和各种私营组织或者个体性质的托儿所、园、中心,在法律地位、享受公共预算的权利上,是一律平等的,都根据《协会法》以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基本的服务标准也是一样的,只是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上,根据各自理念、资金而在管理上有所差异。

  法国对托儿所的空间接纳度也非常灵活,不贪大求全,以床位为基准灵活设置空间,优先考虑的是安全和便利。公寓楼下、市政广场旁边等小型空间,都可以作为托儿所的办学空间,很多托儿所建在市政公园附近,甚至家政行业也加入到婴幼儿照护系统。个体制则保障个人也可以申请执照,按照这套标准租空间或者在自己家中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公共场所也基本建设了母婴室等空间便利市民。这样可以最大化动员资源,提高空间和资源利用效率。

  中国仍处于城市化进程,要建设基于高度城市化的现代化国家与社会,需要更完备的保障体系,不一定要建设西方那种从生到死的高福利制度,但至少需要对公民一生各个阶段都体现国家道义和责任的专业社会服务体系。无论是农民,被市民化的农民,现有的城市底层及中产阶层甚至富人阶层,都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权利。

  虽然补偿措施能抵消一部分问题,但若国家不在法律、标准、预算上进行一体化建设,把责任推给社会和市场,则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至于一些地方政府把婴幼儿看护和学前等公共服务的提供作为控制土地供应价格的工具,或任由资本暴利行为控制市场,那更是要反对的不良倾向。因为这些问题存在,儿童照护领域的事故和问题仍会不断出现,中产阶层焦虑情绪还会继续蔓延。婴幼儿童照护这个看上去属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范畴的问题会变得更加突出。

  中国人民大学部分专家主持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料的国家课题,显现出学界已开始研究这个问题。接下来要做的是,政府要提高行动力,参考欧美学界已达成的共识和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将“三三制”婴幼儿童照护体系尽快纳入到目前正在规范化建设的学前教育范畴,或单独建立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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