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无证行医单位,多存在于城乡接合部尤其是小区内、车库内等逃离主干道的隐蔽场所。”医疗机构监管科工作人员称,在暗访中发现,一些鼓吹能治疗疾病的医疗器械和保健用品不在少数。“他们一般先对顾客诊疗,借助市民健康的需求,推销医疗器械或保健用品鼓吹疗效,由于没有执业许可证,禁止对市民进行诊疗。不少老年人轻信这一类体验店,应该提高警惕。”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贺莹莹通讯员李继伟)15日,记者从德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了解到,5月份,执法局通过日常监督和接受市民投诉举报两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查处了32家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医疗行为的诊所及药房。
“这些无证行医单位,多存在于城乡接合部尤其是小区内、车库内等逃离主干道的隐蔽场所。”医疗机构监管科工作人员称,在暗访中发现,一些鼓吹能治疗疾病的医疗器械和保健用品不在少数。“他们一般先对顾客诊疗,借助市民健康的需求,推销医疗器械或保健用品鼓吹疗效,由于没有执业许可证,禁止对市民进行诊疗。不少老年人轻信这一类体验店,应该提高警惕。”
另外,记者了解到,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一些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也开起了诊所,由于他们不具备执业医师资质,只能做一些基本服务,但是不允许私自开诊所。还有一些诊所竟挂着推拿按摩针灸等牌子,鼓吹宣传治疗病情功效。
目前,该局已责令32家非法医疗机构停止执业活动,依法没收了部分医疗机构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去诊所就医时,一定要看清楚他们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如果发现无证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2103056投诉举报。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王明婧通讯员王相武)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近日,德州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抽查,抽查覆盖率不低于10%。
重点检查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原料药及药品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检查重点要放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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