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惊人88条减肥广告就一条合法

  减肥广告竟存在惊人的违法现象,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83条减肥广告进行了一次评议,发现其中82条都存在问题。

  市工商局和市消协邀请了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药监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美容美发协会、市广告协会等单位的10名专家,对今年5至7月刊登的83条减肥广告从内容、数据、用语、文字上进行了评议。这些减肥广告涉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美容机构、化妆品、减肥器械等五大类53个品牌。

  经过专家们的认线条减肥广告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违规内容,平均每条减肥广告违规内容达3至4项。其中,含有不科学表述用语的违规率最高,达79%;其次是含“有效率”、“治愈率”等显示疗效数据的内容,为54%;第三位是含有“疗效”、“安全预防”、“无毒副作用”的内容,为41%;其余依次是使用绝对化用语,以国家机关、权威人士、消费者及专家名义进行宣传,承诺无效退款、零风险以及含有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据介绍,在83条减肥广告中,有37%的广告使用了绝对化用语。如英东专业减肥广告中称“质量第一、信誉第一”,华尔纤纤称“有效率达100%”,百姿、盛妍等专业减肥机构的广告也以“一天减3斤、二天减6斤,三天减10至15斤”这种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最担心的是减肥无效果,但有33%的减肥广告都有“签约减肥、无效退款”、“无痛苦及任何副作用”、“反弹退款”、“不满意不收费”等承诺。这些不切实际的承诺,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按照国家规定,食品及保健食品都不允许在广告中宣传疗效,更不允许宣传无毒副作用。然而减肥食品广告中经常有与药品相混淆的宣传语,如“宫廷秘方”、“名贵药材”、“纯中药制剂”、“无毒副作用”、“可使血脂降低、脂肪肝变好”等,以此误导消费者。据了解,这些有问题的减肥广告,市工商局正在查处中。

  针对减肥广告中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局和市消协建议,广告主要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广告信息;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要严格把关,杜绝制作和刊播夸大不实和违法广告;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广告立法,尤其是法与法之间的衔接、配套应到位,责任要明确,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以避免执法上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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