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就新都区鑫恩食品店徐某某销售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原来,当事人徐某某自去年9月起,以995元/套的价格从山东某阿胶有限公司购进东韵阿胶保健食品并在新都区销售,该产品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经营过程中,当事人为促进销售,订购了《保健时报》用于赠送,并以老年消费者作为目标人群,以“《保健时报》新都站”“新都区《保健时报》读者中心”等名义,邀请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保健知识讲座”“慢性病防控大讲堂”,还对到店参与的消费者赠送杯子、刀具等礼品以增加可信度。
在会销期间,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了“保健时报答谢卡”用于散发,播放阿胶具有相应治疗作用等内容的宣传视频和PPT,宣称东韵阿胶具有补血、补气、止血、扩张血管作用,以及强筋健骨、治腹泻、预防老年痴呆、治疗男性疾病、改善睡眠、防治老年病、延缓衰老等功效。
为增强会销效果,促进产品销售,当事人还自行设计制作了“新都区《保健时报》读者中心”“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示范区预防控制慢性疾病”等标牌、牌匾、横幅,以及“第二届3·15全国健康产品诚信论坛钓鱼台”等海报。
同时,当事人以“《保健时报》新都站站长”身份“出席”东韵阿胶会销现场,宣称“我们的《保健时报》是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的国字号大报,我们现在响应构建国家第三批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号召,要举办这个慢性病防控大讲堂,这也是上级领导给我们下达的任务……”会销人员同时借机向老年人推销东韵阿胶保健食品,每套售价4980元。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成都新都查处一起会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