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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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2011年2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对“十二五”时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出了总体规划。《计划》发布后,为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国家体育总局依照《计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和保障措施,在征求相关部委意见的基础上,于2011年7月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推进落实部委职责分工的函》,明确了中央层面相关部委落实《计划》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并于每年初召开年度《计划》贯彻实施工作会议,推动《计划》的深入贯彻落实。

  根据《计划》的规定,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据此,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务院。

  为认真做好《计划》实施效果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推动全民健身和体育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通过对《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梳理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十二五”时期围绕贯彻落实《计划》和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的工作,科学评价《计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各项措施的开展效果,探索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途径和措施,为制定《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提供更加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和建设体育强国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评估的依据为国务院颁布的《计划》,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推进落实部委职责分工的函》(体群字[2011]165号,见附件1)。

  本次《计划》实施效果评估采取逐级自评、分别分类评估、上报汇总并结合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层面的评估重点强调评价《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保障措施的完成情况,力争在与本部门相关重点任务进行量化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定性评估,总结梳理本部门五年来推进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特色及工作成效,提出推动新周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建议措施。

  相关部委结合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函》的内容,制定本部委开展《计划》评估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启动评估工作。

  相关部委结合《计划》的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评估,收集汇总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数据和资料,总结分析《计划》的实施效果,形成本部门《计划》实施效果的专题报告,报送国家体育总局。

  体育总局汇总各部委专题评估报告数据、材料和建议,撰写中央、国务院各部委贯彻实施《计划》总体评估报告。

  (一)为统一各部委评估报告的结构格式,现提供各部委《计划》实施效果专题评估报告格式(附件2),请各部委按此格式撰写专题评估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内。评估报告力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提炼特色,总结经验,具体内容可结合本部委工作实际做微调。

  (二)为量化评估《计划》的实施效果,请各部委结合本部门职责分工的内容提供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比较。量化指标数据可以表格(excel格式)提交,在数据采集允许的前提下,尽量提供细化分类数据,如分省数据、人群分类数据、设施分类数据等。

  (三)根据《计划》目标和任务,提供能体现创新工作思路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典型特色案例材料,提出“十三五”时期本部委建议出台的与全民健身相关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工程),为新周期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

  (四)请你部委确定1名熟悉相关工作的联络员,参加评估报告的撰写,并负责为评估报告提供数据补充和后续支持。请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于10月31日前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

  (五)请各部委在2015年1月31日前,将《计划》实施效果专题评估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报送至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推进落实部委职责分工的函》.doc

  2、各部委《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专题评估报告(格式).docx

  3《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工作联络员信息表.docx

  国家体育总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邮政编码:100763联系电话政务咨询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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