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6日在建阳区举办南平市第三十届冬泳表演及第九届公开水域冬泳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活动时间、地点:2019年2月16日下午2点整,在建阳区七贤桥水域举行。
三、参加活动人员:各县(市、区)、游泳协会组队参加。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者,高血压、心脏病等患者不得参加,违者后果自负。
六、竞赛办法:采取一次性出发,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分别录取男女各单项前八名;颁发证书及奖励人民币,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4至8名50元。
(二)第二次报名:2月8日前(收到日)参赛单位填报报名表(参赛责任书),按要求发送微信:
3.各参赛队及个人必须在2019年2月8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项目、身份证号码用电子表格发黄明才的微信,便于做保险。
九、经费:各参赛队(含领队及教练)一切经费自理。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含纪念品、保险费、晚餐)。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十、报到:各参赛队(个人)于2月16日上午9时到建阳区七贤桥码头(游泳基地)报到,并确认参赛人数。
十一、2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建阳区七贤桥游泳基地办公室召开领队教练会。
一、参赛者郑重声明:本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任何不适合游泳之疾病可以参加南平市第八届公开水域冬泳比赛。
二、参赛者愿意遵守2019年南平市第九届公开水域冬泳比赛相关的安全规定,了解冬泳潜在的危险及一切不可预见之风险,对参加的路线、体能上的要求及比赛的水域的水流、气候等各种环境有充分了解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伤害事故及其他损失。
三、参赛者若在比赛中造成本人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亦由本人独立承担;比赛活动的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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